复旦3名学生因嫖娼开除被实名公示
法治评论员谭敏涛认为,嫖娼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复旦大学对其进行开除也是符合相关规定的。但公示对嫖娼学生的处分决定涉嫌泄露学生个人隐私,“学校不能因为嫖娼是违法行为,就忽视对学生隐私权的保障。违法行为和保障隐私权,两者并不能抵消。”
谭敏涛告诉红星新闻记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在办理治安案件时,对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应当予以保密。且在《公安机关执法公开规定》中也表明,公安机关不得向权利人以外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公开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执法信息。
因此,谭敏涛表示,虽不知学校是如何得知学生嫖娼一事,但即使学生因为嫖娼被行政拘留,学校在对学生做出处分决定时,也应考虑学生的个人隐私,应当对此进行保密,“学校的处分决定书可以送达学生本人,但对外公示涉嫌泄露学生个人隐私。”
9月24日,红星新闻记者就此事致电复旦大学。复旦大学办公室一工作人员表示,处罚公示的范围只是校内,没有刊发在网络上,“可以起到警示其他学生的作用。”而学校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相关工作人员则向记者表示,处理决定是由学校保卫处做出,由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随后,记者联系上该校保卫处,却被告知需要发函才能采访。
红星新闻记者 罗梦婕 实习生 周子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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