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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離大狗 男童上學途中被狗咬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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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從家步行到公交站,只有數百米的距離,中途卻遭同村鄰居家養的狗撕咬,8歲的小博倒在了上學路上。4月22日清晨,發生在重慶奉節縣夔門街道長嶺社區的這一幕令人唏噓不已。

  男童上學路上遭狗撕咬致死

  極目新聞記者了解到,4月22日清晨6時40分,奉節縣報國路小學二年級學生小博在上學途中,途經夔門街道長嶺社區一鄉村道路時被一獨居農戶喂養的狗撕咬其頸部,經120搶救無效死亡。經法醫初檢,該學生系創傷性休克加合並氣管離斷死亡。目前,狗的主人已被奉節警方控制。


  4月24日上午,極目新聞記者聯系上長嶺社區居民黃先生。他介紹,小博是個男生,今年8歲,還有個弟弟讀幼兒園。他的父母在外省打工,平時由爺爺劉先生看管。

  小博就讀的報國路小學離家有4公裡遠,他每天需要步行數百米到馬路的公交站,再乘公交去上學。弟弟上幼兒園,上學時間晚一些,而且有校車接送。每天清晨6點多,爺爺就會先送小博去上學。當天早上,爺爺帶著小博走到半路,發現忘帶公交卡,便轉身回家去拿,不想發生意外。

  


  黃先生說,養狗的獨居農戶家和小博家是一個村民組的,隔得並不太遠。這家主人是做凍貨生意的,家裡有凍庫,但平時只有一名七八十歲的老人在家。主人就養了3只狗在家防賊。事發時,老人都還沒起床。事後,三只狗均被處理,狗的主人也被控制。

  狗主人是否獲刑要看具體情況


  湖北好律律師事務所陳亮律師認為,小博被狗撕咬致死,狗的主人肯定要承擔民事賠償責任。至於是否會因過失致人死亡罪獲刑,要看具體情況,按以往案例來看,獲刑的情況較少見。

  極目新聞記者了解到,狗的主人因為狗咬人致死被判刑有先例。

  2014年遵義市紅花崗區人民法院作出的一份裁判文書顯示,2013年5月27日6時許,周某因管理不善,導致其飼養在苗圃內的兩只杜高犬逃脫,並將在附近晨練的陳某國咬傷,導致其失血過量致呼吸循環衰竭死亡。

  法院審理認定,周某在未對空置房門和圍牆進行修繕和加固,且未安排人員看守的情況下,主觀上輕信將二只杜高犬分別關養在空置房和簡易犬舍內即可避免危害結果的發生,導致其所飼養的二只杜高犬竄出將被害人反復撕咬致其受傷後死亡,其行為已觸犯刑律,構成過失致人死亡罪。該法院依照《中華人(专题)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條、第六十七條第一款規定,判決被告人周某犯過失致人死亡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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