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哥华Lipont Place力邦艺术港:活动场地租赁,拍摄场地租赁!

律师妈妈跟10岁儿子签零用钱协议

QR Code
请用微信 扫一扫 扫描上面的二维码,然后点击页面右上角的 ... 图标,然后点击 发送给朋友分享到朋友圈,谢谢!
  原标题:律师妈妈跟10岁儿子签零用钱协议,还有违约金!网友吵翻了

  近日,广东东莞一位律师妈妈五年里跟现在10岁的儿子签下4份协议引起关注。协议内容大都关于生活和学习的一些规则和福利。

  与一般的协议一样,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并摁了手印。


  来细看一下这四份协议——

  2018年版

  

  协议约定了零花钱的用途和金额:

  每月10号发放零用钱20元,用于购买文具、书籍、人际交往、零食;超出5元的金额使用需告知甲方;不得在学校范围内购买零食;为乙方获得零用钱设置了一些条件:


  当月零投诉,包括家长、学校、亲戚等人的投诉,投诉一次,减扣1元;每天晚上9点前独立完成作业,收拾衣服、整理家务,9点半之前准时入睡;尊老爱幼,见到长辈主动问好,见到亲戚朋友主动打招呼;妥善处理自己的人际交往圈子,不得寻衅滋事,不得勾朋结党。除了每月固定的20元外,协议还设置了获得额外零花钱的条件:

  单科成绩排前三,可以额外奖励10元;积极参加学校、课外组织的有益活动,演讲比赛、征文比赛等,不管最终有无获奖,可额外奖励5元;如还有其他贡献,每周家庭会议主动提出,经参会成员三分之二投票通过,也可获得额外零花钱。协议还提到,“甲方按期支付乙方每月零花钱,逾期一天,支付万分之一的违约金。”

  协议还特别规定了发生争议时如何处理的方法:应友好协商,如无法协商,提交上一级长辈决定处理。


  2016年版

  

  与2018年版的差不多,也是关于零用钱的协议书。

  2015年版

  
点个赞吧!您的鼓励让我们进步     已经有 1 人参与评论了, 我也来说几句吧
上一页123下一页
注:
  • 新闻来源于其它媒体,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 在此页阅读全文

    猜您喜欢

    您可能也喜欢

    当前评论

    当前评论
    评论1 游客 [信.此.莽.射] 2018-10-19 14:43
    那个妈应该养狗吧,不要养人,给两颗糖,笑死了
    发表评论
    您的评论 *:
    安全校验码 *:
    请在此处输入图片中的数字
    The Captcha image
      (请在此处输入图片中的数字)

    Copyright © 加西网, all rights are reserved.

    加西网为北美中文网传媒集团旗下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