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冤 当年11亲人性侵女孩案突掀浪
2006年春天,万秀玲(左)抱着小儿子与女儿汤兰兰(右)合影。
1月30日,有媒体报道,2008年10月,14岁女孩汤兰兰(化名)向黑龙江省五大连池市龙镇警方举报,自称遭父亲、爷爷、叔叔、姑父、老师、村主任、村邻等10多人强奸、轮奸,且持续7年之久。当时,共有16人被抓,包括其父母在内的11人获刑,罪涉强奸罪、嫖宿幼女罪,其父母还被判强迫卖淫罪。
这起10年前令人发指的案件近日再一次曝光在大众面前,却是因为当年已经审判有罪的当事人不断地喊冤和申诉。在案发后的10年间,涉案家庭连年申诉,但始终未得到满意答复。时至今日,获刑者中已有5人刑满出狱,当年这场令人震惊的案件也再度被人提起。(现代快报)
>>回应
其母串联媒体炒作 企图翻案
五大连池市政法委关于汤某秋案情的回应:
2008年,五大连池市兴安乡龙山村发生了一起系列轮奸案。几年间,被害人汤某秋(有网文称“汤兰兰”,时不满14周岁)先后多次遭到了十余个亲属和村民强奸(以下简称:汤案)。
一、案件办理情况
2008年10月27日五大连池市公安局接到举报,于10月28日立案。经过近两年的依法侦查,查清汤案全部违法犯罪事实,将涉案人员全部抓获归案,移送审查起诉,交付审判。
2010年10月22日黑河市中级法院依法判决了汤案,审判机关分别以强奸罪、嫖宿幼女罪,判处犯罪嫌疑人汤某海无期徒刑,判处万某玲、刘某海、纪某才、梁某权、王某军、李某才、刘某友、徐某生、陈某付、于某军10人5--15年有期徒刑不等。
黑河中院判决后,汤案犯罪嫌疑人以公安机关对其刑讯逼供为由,上诉到省高级人民法院。2012年10月26日省高院经审理,依法做出维持原判的判决。
二、刑满后个别涉案人员违法情况
2017年6月29日汤某秋的母亲万某玲释放后,相互串联陈某付、于某军等以不同的方式开始连续到非指定场所上访,并且借助少数媒体肆意炒作,向当地政法部门施压,企图翻案。
2018年1月28日,五大连池市公安局在开展的打击“黄赌毒”专项行动中,在龙镇抓获了四名卖淫嫖娼人员,其中,两名嫖娼人员正是汤案涉案人员。
五大连池市政法机关提醒广大网友,不要听信、传播网络上别有用心之人断章取义,混淆视听的不实炒作,同时我们将支持引导当事人依法申诉,并依法依规处理相关诉求。
五大连池市委政法委
二〇一八年一月三十一日(五大连池发布)
>>案情
少女称遭亲友轮奸 11人入狱
2008年10月3日,正在读初一的14岁女孩汤兰兰向黑龙江省五大连池市龙镇警方写了一封举报信,在这封手写给公安机关的信件中,汤兰兰控诉称其不满7岁时即被父亲强奸。其后,又遭爷爷、叔叔、姑父、姨夫、老师、村主任、乡邻等十余人,强奸或轮奸长达七年之久。其奶奶、母亲知情后,非但没有阻止,反而为施暴者提供帮助或直接从中营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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