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咏梅同志任自治区妇联党组书记
5月27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妇联召开干部职工大会。 本文图片均来自广西妇女网
5月27日上午,自治区妇联召开干部职工大会,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宋晓天受自治区党委委派,出席会议并宣布自治区党委关于自治区妇联主要领导调整的决定。此前,王革冰同志已调任钦州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不再担任自治区妇联主席、党组书记,刘咏梅同志任自治区妇联党组书记,提名为自治区妇联主席人选。
会议现场
宋晓天说,这些年来,以王革冰同志为班长的自治区妇联班子推动妇联的各项事业发展迈向新台阶:一是引领带动作用更加凸显;二是妇联改革平稳有序推进;三是维权帮扶再上新台阶;四是服务发展取得了新的突破。这些成绩的取得与王革冰同志的辛勤工作密不可分,也凝聚了她大量的心血、智慧和汗水。这一次的人事调整,是根据工作的需要和妇联领导班子建设的实际,从全区工作大局出发,经征求全国妇联的同意,自治区党委慎重研究决定的。
宋晓天出席会议并讲话。
宋晓天说,自治区党委认为,由刘咏梅同志担任自治区妇联主席、党组书记是合适的,是有利于加强妇联领导班子建设、有利于推动改革发展的,希望并相信自治区妇联的全体干部职工在刘咏梅同志的带领下,全面发挥妇女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各个领域中的作用,推动全社会形成尊重妇女地位、关心妇女事业、支持妇女工作的良好氛围,为营造“三大生态”、实现“两个建成”,谱写建党百年广西发展新篇章作出新的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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