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 维护法治香港 对港警量刑不能过重
法官杜大卫判决殴打曾健超的七名香港警察全部入狱两年,并不能缓刑。而与此相对应的是,2016年5月30日,曾健超因袭警和拒捕罪,被判监5周,因刑期短而获保释。维护秩序的警察被重判,扰乱秩序的占中者被轻判,如此差别对待,引起香港社会极大争议。
重判七名港警引发香港社会不满(图源:AFP/VCG)
事情还要从两年前的占中说起。2014年10月14日晚,几百名违法“占中”示威者冲上马路,用铁栅栏等各种障碍物堵塞连贯香港岛东西的干道——龙和道。次日凌晨,警方动手清除路障,遭示威者抵制、推撞,其间被称为“大状党”的香港反对派成员曾健超向警员淋泼液体,之后拒捕。有传媒拍到,七名警察把曾健超带到龙汇道变电站旁殴打。
事实清楚,可以肯定七名警察确实犯有袭击伤害罪,所以他们被判有罪,这没有什么异议。香港作为法治社会,执法者必须严于律己,如果执法犯法必会受到法律的制裁,这是维护香港法治的体现。
但相对于法律对违法占中者的轻判或不判,七名警察因执法不当被严判,这确实也有失公允。法官轻判占中者的理由是公民有政治示威的自由,公民在行使公民权时有轻微的犯罪行为可以被谅解。从维护公民权利的角度考虑,这种轻判可以理解,但从维护法治的角度考虑,这种轻判并不正确。
同样对于七位警察来说,他们殴打袭警者确实过分,但也要考虑到他们当时既要维护社会秩序,又要面对示威者的对抗、推撞甚至攻击,在处置示威者的不当行为时情绪失控也情有可原,毕竟曾健超也有袭警动作并有拒捕行为。法律判决必须考虑犯罪时的具体环境,这是司法审判的重要原则。
所以说,杜大卫法官对七名警察的判决确实过重了,他是否考虑到了当时当地警察执法的困难呢?相较于对占中者的轻判,对七名警察的判决或许3-9个月更为合适,也更能被兢兢业业的香港警察及其支持者所接受。
香港警察对建设文明法治香港贡献良多(图源:Reuters/VCG)
事实是杜大卫对警察的重判已经引起香港社会的不满。有人撰文称,“可悲!今天是香港回归后令我最伤心的一天!七警案今日被判有罪,就是代表正义时代的一个终结!” 更有警察支持者不满司法机构“偏帮”“占中”,呼吁警方罢工以支持同袍。很明显,对七名警务人员的判决有让香港社会撕裂,加剧社会对立的风险;尤其是判决严重打击警方士气,对政府管治及社会治安将带来深远影响。
而我们知道香港是全世界最安全的城市之一,其中香港警察自然居功至伟。并且香港警察向来文明,他们在占中期间的表现甚至被外界形容为“温柔如保姆”。在这种情况下,司法判决如此打击警察的士气,未来香港再出现暴力示威的情况,不知警察该如何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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