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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評新聞 於 2019-4-06 17:00 寫道: 來源: 加西網 (加西網綜合)UBC一位中國留學生的畢業禮物--18萬加幣的寶馬超級跑車在運回中國途中“失蹤”了。近日,BC省法院的大法官裁定兩名商人在把這輛超跑運回中國通關時進行“惡意”交易,賠償這位UBC留學生共計33萬加元的損失。 4年前,李姓學生從UBC畢業時,他的母親為他購買了一輛價值183,780元的超級跑車寶馬i8作為獎勵。 不過,這位李姓留學生無意留在溫哥華,他計劃在學習結束後就立即返回北京,所以很快安排將這輛心愛的全新寶馬i8運回中國,另外支付高達145,289元的運費及報關費。 嗯,沒看錯,運費幾乎是一輛車價。 寶馬超級跑車(圖:網絡) 之後發生什麼事情就不清楚了。總之,法官在本周指,車主李某於2015年3月就再也沒見過這輛愛車。 B.C省最高法院大法官溫迪貝克於本周三作出裁決,兩名列治文商人承擔學生李某失蹤汽車的價值和其所支付的費用。 '誤解,可疑的轉移和惡意' 法官指這起事件涉及“多個公司和個人交易”,導致“誤解、可疑的所有權轉移和惡意行為”。 貝克寫道:“參預事件的各方很少或根本沒有考慮到法律上的所有權問題,例如寶馬i8的合法所有權。” 事件緣起於2015年2月23日,留學生車主李某和在列治文經營銷售汽車公司的A姓商人達成協議,向其支付145,289元。據判決,A某負責把李某的超級跑車運往中國,並代辦報關程序。 但據法官所說,A某在這方面沒有足夠的專業知識,所以不得不找其他人幫助 。 不幸的是,“他在選擇援助沒有進行明智選擇。” A某轉向一位B姓商人合作,B某也在列治文經營一家公司。根據判決書,B某同意代辦汽車通過海關的手續,費用約為42,546元。 但B某堅稱當汽車到達中國天津港時,必須命名自己的堂兄作為合法的接收人,而不是學生李某的母親。 2015年5月,李某的寶馬超跑抵達天津港。 法官在決定中寫道。這一變化的意義在於B某和他的表弟在i8抵達天津後完全擁有對汽車的控制權。 “正如B某於2015年7月22日在短信中向A某所說,”從法律上講,這輛車現在是我的名字。“ B某說,他需要另外14萬元才能把汽車通過海關,但A某沒有錢。 雙方進行一系列談判都未達成協議,之後,A某要求B某將車還給他,以及退回之前所付的錢,但遭到B某拒絕了,說他不會歸還i8,除非A某解決了一個完全不相關的商業糾紛。 閱讀全文 |
樓主 | |
游客 |
游客 於 2019-4-06 08:15 寫道: 掐頭去尾,那麼多某某,看得莫名其妙。我不如直接到“超級蘋果網”,加拿大版,商人名字公司都清清楚楚。 |
第 1 樓 | |
游客 |
游客 於 2019-4-06 08:20 寫道: 又是欺詐同胞的敗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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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 |
游客 於 2019-4-06 15:17 寫道: 華人狗血,沒有最爛,只有更爛。 |
第 3 樓 | |
游客 |
游客 於 2019-4-06 17:31 寫道: 判決李某勝訴,但是向A某和B某是否拿得到錢又是另一檔事,可能要再請某某代為出頭。 |
第 4 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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