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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學經歷] 留美生虐待同胞 被判6到13年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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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名被告接受法庭初審。美國中文網資料圖

  中新網2月18日電 據美國中文網援引洛杉磯時報消息,南加州3名中國留學生施虐同胞案於17日在洛杉磯波莫那高等法院宣判,三人被判6年到13年的監禁。


  涉嫌綁架、毆打和折磨同學的三名中國留學生翟雲瑤、楊雨涵和章鑫磊,於今年1月5日與檢方達成認罪減刑協議,三人分別獲刑13年、10年和6年。同時檢方撤銷了三人的折磨罪(torture)指控。撤銷折磨罪後,三人的罪名為綁架(kidnapping)、攻擊(assault)、以及導致嚴重的人身傷害(great bodily injury)。

  三人在宣判之前,每被關押一天,按服刑兩天計算。正式服刑後,只用服滿剩余刑期的75%。照此計算,翟雲瑤的實際剩余刑期將不滿八年,楊雨涵不到五年,章鑫磊則為三年多。法官強調,服刑期滿後,三人將被驅逐出境,幾乎沒有再返回的可能性,三人表示理解。

  兩名受害學生麥嘉怡和劉怡然已分別向12名涉案學生提出民事賠償訴訟,但包括去年年底抓捕歸案的另一名嫌犯陸正在內的4名被告都是成年人,根據相關法律,成年被告的家長不負擔任何賠償責任,而這4人的名下又沒有任何財產,加上他們還要在獄中服刑,估計民事賠償的可能不大。其余幾名未成年被告,法律規定其父母要承擔子女最高2.5萬美元的賠償責任。

  這一案件吸引了許多中國人的關注。許多中國家長將孩子送來美國讀高中,而家長仍在中國,該案令人們思考“小留學生”群體的問題。

  在法庭上,楊雨涵律師讀了一份聲明,楊雨涵在聲明中反對父母送未成年孩子來美國讀書,“父母是出自好意,但他們應該醒醒了。孩子獨身在幾千英裡之外而沒有人管束,擁有太多的自由,這是造成災難的原因。”

  翟雲瑤也告訴法官,獨自在美國生活是造成她犯下罪行的原因之一,“太自由,又容易孤獨和迷失。我不能告訴父母是怕他們擔心。”

  在他們的聲明中,三明被告均向受害者表示道歉。檢察官Casey Jarvis表示已和受害者之一劉怡然談過,劉怡然表示她一件原諒了被告。Jarvis說:“她是一個快樂的人,盡管她多次受傷,但她最終寬恕了他們。”

  事件始末:爭風吃醋引起的殘忍凌虐案


  十余名在美中國留學生,將另一個中國女生衣服扒光、強迫其吃沙子、剪掉她頭發並逼她吃掉等。2015年6月,洛杉磯地區的一樁中國留學生綁架案的細節一經公開披露,手段之殘忍震驚。

  當初全案涉案有12名留學生,年僅18歲的中國留學生嫌犯非法綁架、關押並用殘忍手段折磨另外兩名女留學生,導致兩人嚴重受傷。受害人為麥嘉怡(Jiayi Mai,譯音)、劉怡然(Yiran Liu,譯音)。

  據劉怡然介紹,30日晚,她的小學同學陸婉清發微信約她到羅蘭崗Honeymee冷飲店商量事情。因陸早前打過她,兩人關系已變得生疏。為防意外,她約好友盧勝華陪她開車前往。不一會又來了幾名中國留學生,其中包括翟芸瑤和張鑫磊,翟又打電話叫被告楊玉菡過來,他們在餐廳待了一個半小時。在此期間,劉怡然被對方一伙人要求跪下長達20分鍾,還讓她用褲子擦地。

  但事情並沒有就此結束,相反,這才是整個虐待、綁架案的前奏。令人啼笑皆非的是,這場轟動中美兩國的、幾名留學生被告有可能面臨終身監禁的驚天大案,竟然是因為男女之間的爭風吃醋而引起的。

  “神助攻”:父母試圖賄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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