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學簽證] 加移民部新8條 防假讀書利真學子
本報訊聯邦公民及移民部於本月12日在網頁以通告形式公布學生簽證的8項新規定,其中一項是賦予留學生較彈性的打工安排,新例實施後,留學生會自動擁有每周工作20小時的批准,他們可於下課後打工賺外快,或在假期全職工作,不用再像現行規定般需要申請校外工作簽證(off-campus work permit),唯留學生必須是在指定學院修讀為期不少於半年的學位、文憑或證書課程。此外,在現行規例下,當留學生完成課程,在取得畢業工作簽證(post-graduation work permit)之前是不允許工作,但這規定將會於6月1日起取消,他們屆時可以在等候簽證期間從事全職工作。
至於申請學生簽證方面,部門作出了數項收緊措施,在現行規定下,申請人只需顯示他們有意留學加拿大,便能提出申請,但新例指明申請人必須在加拿大修讀或繼續課程,否則有可能被驅逐離境。另外,當局在現行規定下,會發簽證給就讀於任何院校的申請人,但新例規定簽證只會發給那些有資格取錄海外生的院校的留學生。當留學生完成課程,其簽證會在畢業的90天後自動失效,除非他們擁有有效的工作簽證,或其他形式的許可證明,否則不能留在加拿大。
如果課程包括實習經驗,部門現行容許任何院校的留學生申請實習工作簽證(Co-Op Work Permit),但新例下只有指定院校的留學生,才有資格申請此類簽證。新例還方便一眾以訪問簽證(visitor)入境,並有意申請學生簽證的人,如他們正就讀學前教育、小學、中學,或是以學術交換生或訪問學生的身分在指定院校裡完成課程,便可在境內申請學生簽證,而現行法例是不容許的。
新例亦指出合法入境的已注冊印弟安人(Registered Indians)不用申請學生簽證,便可以在加拿大讀書,現行法例則沒有明確指明這點。學生簽證只適用於在加拿大報讀為期半年以上課程的人士,當局會在6月1日前公布配合新規定的額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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