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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签证] 提醒:留加学生转学须申请新的学生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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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来,一些律师事务所接受到许多留学生在从高中转入学院,或从学院转入大学的过程中,申请新的学习签证被移民局拒绝的案例。许多留学生因为对法律的不了解,在许多情况下误听对法律无知的移民顾问的误导,未能在转学前及时通知移民部而丧失了申请学生签证的机会。

  留学律师提醒广大留学生,在加拿大移民法下,任何海外留学生在转入另一所学校前,必需向移民部递交改变学习情况的申请表,并得到新的学生签证。即使你的学生签证还有效,如果你在转学前没有申请新的学生签证的话,你的旧学生签证在你转学时就已失效,你的临时居民身份也随之失效。

  在9·11前,只要留学生的学习签证还有效,加拿大对留学生转学争一眼闭一眼。在9·11后,加拿大移民局对未经移民部同意而私自转学的国际学生开始刁难。


  如果你不知道在转学前必需申请新的学生签证的话,移民法还给一些无意违反法律的学生一个挽救的机会,留学生在一般情况下会被要求在丧失临时居民身份的九十天内,交纳$325和申请恢复临时居民身份的申请表。


  这些申请新学生签证的学生有个共同点,他们都受了移民顾问的误导。在加拿大大,大部分华人移民顾问对法律一无所知,许多人没有加拿大的文凭,写些英语错误连篇。更有一些华人移民顾问冒充律师欺骗华人。在加拿大,成为一个律师从大学一年级开始需八年半的时间,所以由来自大陆的移民成为加拿大律师的移民在整个加拿大少而又少。

  一些大的加拿大律师事务所还有一些来自大陆的加拿大律师,他们不对华人提供法律服务。所以,任何非上述人士如果自称是律师的话,你必需打一个问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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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774 游客 [朋.某.霸.书] 2006-06-06 20:19
    这个文章真的害人不浅 毁人不倦。作者真******厉害。
    #7530 游客 [虫.夫.纪.乐] 2006-06-01 16:38
    这个才是误导,不用!!!
    #7527 加福留学移民服务 [调.幼.圣.单] 2006-06-01 15:27
    根据移民部新规定,从2005.1.31开始,国际留学生已经允许在大专院校中自由转换,而无须申请新的STUDY PERMIT.604-2677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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